广大办事群众、企业: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广西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暂停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线下服务的公告》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降低人群密集程度,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城区政府同意,决定参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民中心做法,暂停兴宁区政务服务中心线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原定于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开放的兴宁区政务服务中心暂停线下(到实体大厅)办理业务,恢复时间另行公告。
二、在此期间企业和群众办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可通过“网上办、电话办、邮政办”办理,特殊情况需要到大厅现场办理业务的,请提前1天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办理。
具体办事方式:
网上办
可打开浏览器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nnh.zwfw.gxzf.gov.cn/),切换至南宁市兴宁区站点,然后个人或法人注册后分别点击首页中 “个人服务”、“法人服务”、“便民服务”进入到相应的办事页面进行办理。
掌上办
请下载广西政务APP(如下),根据操作提示,选择或搜索服务事项名称,按流程提示进行办理。
预约办
暂停窗口服务期间,企业和群众如确有紧急办事需求,确实不能网上办、延期办的,请按照通告所附电话进行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视情况予以单独办理。预约成功确需到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的,请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所有进入大厅办事人员必须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并为大厅通风和消毒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大厅。紧急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大厅。
延期办
疫情防控期间,如果不是紧急且必须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建议您延期办理。
特此通告,感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附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兴宁区政务服务中心轮值安排表
南宁市兴宁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附件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兴宁区政务服务中心轮值安排表
2月3日至2月7日 事项办理预约电话 0771-3290978
值班窗口 |
联系电话 |
值班日期 |
文化卫生综合窗 |
3305905 |
2月3日、2月5日 |
交通运输综合窗 |
5586320 |
2月3日至2月7日 |
农林水利综合窗 |
3305906 |
2月4日、2月7日 |
城乡医保窗 |
3290563 |
2月3日至2月7日 |
市场监管局 |
3305084 |
2月3日至2月7日 |
税务局 |
3171116 |
2月3日至2月7日 |
城市管理综合窗 |
5586381 |
2月4日、2月6日 |
生态环境综合窗 |
3394259 |
2月6日 |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专窗 |
5628400 |
2月7日 |
投诉室 |
3290978 |
2月3日至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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